5个“婆婆”管不住废品收购站?

    5个“婆家”监管 各有说法

    谁来管废品收购站?

    连日采访发现,1个废品收购站至少有5个“婆家”能管,分别是商务、公安、工商、环保、城管。

    商务局:虽是行业主管但没取缔权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了解到,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但没有取缔权。

    据介绍,2007年国家商务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品收购站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在《办法》出台之前,商务部门对废品收购站的前置审批上会就收购站的选址问题给与干预,是否在规定的环城带内,是否在小学、政府、居民楼附近等等,现在都不管了,也没有相关的权力。

    工商局:可处罚无照经营的收购站

    长春市工商局答复称,工商部门对没有经营许可的废品收购站有取缔权,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公安局:违反治安法规可处罚

    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发现,按公安部门规定,废品收购是特种行业,必须接受公安部门管理。

    以前,废品收购站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但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开办废品回收站不用再到公安部门办理许可证,但仍由公安部门管理。

    如果废品收购企业或者个人违反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城管:对占道经营的有整改权

    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出的答复是,目前,该局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看其是否占道经营,二是看其是否有脏水污物洒落遗漏。由于对废品收购站没有管理权,因此处罚单一,缺少力度。

    环保局:对污染和扰民有处理

    如果废品收购站废品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说运送废品的车辆频繁扰民,市民都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投诉后,会有工作人员去鉴定,如果按照规定达到污染和扰民的程度,那么就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日常监管缺失造成“反弹”

    如果要取缔……

    “这就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才行。”采访中,对于清理或取缔长春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以上部门都谈及了“联合执法”。

    在整顿废品收购站过程中,主要是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也取得不错的效果,一些藏匿在居民区内或是隐蔽处的废品收购站都被清理出来。可是联合执法一过,又有很多废品收购站冒了出来,甚至有部分就是联合执法中被清理的废品收购站。

    “执法的前脚走,收废品的又后脚跟了回来。”市民们说。虽然,多部门联合执法临时性突击效果很好,但没有日常性的管理,反弹现象突出,造成废品收购站在城区内整治——取得成效——反弹——整治——取得成效——反弹……

    “反弹”来自

    低成本高利润

    采访发现:成本低,利润高,是废品收购站屡禁不止的原因。

    有市场——长春市民王先生说,原来收购站被取缔时,小区周围确实清洁与安宁,但是家里成堆的旧报纸和饮料瓶却无法处理。对于收购废品者,收购的废品运到三环以外非常困难,导致废品收购站在居民区内生存。

    流动性强——废品收购站的经营场所基本上就是一个小铁皮房,转移方便。或是就租用一个空场地,有人来查随时可以关闭。

    无证经营——记者在上门收取废品的一些人嘴里获知,“不少废品收购站是无证经营的。”这使他们在收购时可以提高收购价格。

    将废品收购站清理

    列为常态工作

    吉林省人大代表修保曾关注过城区废品收购站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他认为,每年,相关部门都要进行联合执法,对废品收购站进行专项整治,但整治结束之后,却少有部门来监督检查,甚至跟踪问责。

    他建议,应把小区废品收购站的清理列为长春市环境整治的一项常态工作,应该由多部门联合负责改为一个部门负主责,这样才能抓出成效。

    此外,应发动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只有发动群众,才能使得废品收购站在城区三环内无处容身。”

    借鉴外地经验

    在社区建立回收点

    如何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

    采访中,有人提出,长春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在街道、社区设立绿色回收亭,回收亭按照“一定距离一个点”的合理布局、争取做到各楼洞居民都能“够得上”。回收亭负责收集居民交售的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并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进行统一安排。还将专人定时上门与居民定点交售的方式,固定收购与流动收购相结合开展回收,回收的各种可再生资源做到日收日清,当日送交再生资源交易市场。

    此外,对流动废品的回收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规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坚决杜绝无证经营,切断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确保城市卫生环境。

    据了解,目前,北京、武汉、哈尔滨、潍坊等一些城市已开展相关工作,效果很好。本报记者 王小野

    投诉废品收购站热线实录

    长春市民高先生:东岭北街送变电小区,我们楼下有一个废品收购站,已经两年了,无人取缔,这都是不允许的,废品收购站在居民区内多危险啊。

    长春市民马先生:牡丹街与清华路交会处,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存在好几年了,非常扰民,希望联系有关部门取缔。

    长春市民张女士:东盛路东城左岸小区A2栋旁边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每天早上都有卖破烂的来交易,噪音很大。另外,堆放的一些东西散发出难闻的味,老百姓怨声载道。

    长春市民刘先生:吉林省图书馆后院图书馆宿舍,图书馆院里有一个废品收购站,特别扰民,而且卫生脏、乱、差,还存在着火灾隐患。

    长春市民刘先生:亚泰大街和五马路交会处大马路鞋城旁边有一家废品收购站,他们就把纸壳子堆在大马路鞋城门口,破烂不堪的,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

    一家之言

    驱逐废品回收站,对吗?

    清理三环以内废品收购站!或者随着城市的扩张,再把目标定在把废品收购站清理出四环。这么做,以为卫生问题、安全问题、环境问题都会相应地随之解决了,真会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无证的废品收购站和有证的废品收购站都要驱逐?

    问题在于,这是一个无法达到的目标,甚至是错误的目标!

    首先,有市场需求,有高利润,一定有废品收购站的生存空间。

    其次,废品回收行业是循环经济的主体环节,是城市环保的有机组成部分。破烂王绝不只是城市破坏者,他们也是城市的“清道夫”。

    第三,城市生活废品,需要这些废旧物质回收人员来处理,如果全部清退,将产生巨大的垃圾问题。

    政府的目标设定,是一种不科学的过度管制。不科学的目标造成了废品收购站的“反弹”问题。

    解决之道在于,规范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让社区街道参与到废品回收环节中,推广垃圾分类回收,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化。

    显然,这不是短期实现的目标。即使如此,也不宜用过度管制的办法解决。

    不好管理的问题,形成了多头管理、联合执法;而多头管理、联合执法也会形成新的问题。

    整治废品收购站需要重新思考。